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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漏水了!物业服务不当造成业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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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21 10:34:12 打印 字号: | |

物业服务范围中,

楼道内水表因冻裂漏水产生的损失应该

由谁来承担?

案情回顾

某某因征地拆迁分得某小区房屋,在交房后由某物业公司管理,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孟某某依法交纳了物业管理费。自交房后孟某某一直未入住,在水表阀门始终关闭的情况下,某日公共管道井内水表冻爆裂把楼下某某家里浸泡,事情发生后物业公司在第二天下午才通知孟某某到现场确认,至此造成楼下某某家损失严重据了解,漏水原因系物业公司管理的单元门和管道井的门冬季里处于常开状态,所以造成长期冷冻致使水表冻坏。事后经当地司法所现场确认属水表冻爆裂,但物业公司辩称《物业服务合同》中不包含入户管道及水表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并尽到提醒做好冬季水表防冻工作。某某多次找物业公司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裁判理由

物业公司在享有收取物业服务费权利的同时,亦承担着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案涉水表设置在单元楼道管道井内,属于小区的公共区域。北方冬季气温较低有可能造成管道井内的水表冻裂, 该危险属可预见范围内。结合该单元多位住户的证言,案涉单元门在水表冻裂之前处于损坏无法关严的状态。且案涉管道井钥匙由物业公司保管。现位于楼道公共区域内的管道井内水表冻裂,物业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尽到管理义务,故孟某某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物业服务关系到每一位住户的利益,当住户每年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公司亦应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其服务范围不限于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的物业服务范围。本案中楼道管道井内两户水表冻裂导致漏水,浸泡了一楼住户房屋。虽然水表不属于物业公司维护的范围。但水表因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而发生了冻裂,因冻裂而漏水产生的损失则是物业公司赔偿的范围。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