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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 | 以“温情执行”助“诚而不幸”的被执行人重拾希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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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02 16:29:26 打印 字号: | |

那是我刚接触执行工作不久的一件棘手案件。夏至后的一个上午,天出奇的热,一对母女待法院开门办公的第一时间冲进来,女儿个子不高,一脸怒气地挑高嗓子喊道:“你们今天不给我解决,我家没法活了……”身边的老人年近古稀,头发斑白稀落,像个犯错的孩子似的,默然低着头,不时用余光偷瞄,无处安放的双手紧拽着褪色的衬衫衣角,泪水无声地往外淌,流进皱纹中又被随意抹除,眼神中充满委屈和无奈。能看出她是位劳苦半生饱经风霜的老人,像极了我的奶奶,让我心中不由生出怜悯。

得知要找执行法官后,我马上放下手里的工作接待她们,极力缓和老人女儿激动的情绪。当得知她们为赶车一大早空着肚子来法院时,我赶紧递过去两份面包和水,让她们别着急,先吃点东西再详细诉说她们的案情和诉求。

原来她的父亲老赵(化名)因与人合伙投资失败而欠债,案件经法院判决进入执行阶段。老赵着急上火,突发脑梗,刚做完手术,后续需要长期就医买药,这对本就拮据的家庭来说是雪上加霜,老赵夫妇唯一收入来源是老赵的退休金,已被法院冻结。老赵女儿今天来就是代其父亲请求法院执行时给老赵的退休金账户每月保留2000元生活费,剩余部分退休金偿还申请执行人。

“我们不是欠债不还的人,实在是被逼得没有办法,我在外面打零工,还要养孩子,一点帮不上爸妈,如果法院不给他们保留生活费,我爸的病就耽误治了,你们可不能只顾要钱的人,不管我们死活……”女儿从愤怒变成啜泣。

“这位法官,我女儿说的都是实话,要不是老伴被骗,我家也不至于被逼上绝路,您放心,欠的钱我们一定还,只是想先把病给治了”。老人呜咽着说完,再次低下头。

“您的情况我已经了解了。请放心,我们认真审查后会及时给您答复。”

送走两人后,我着手查阅案件卷宗。原来老赵拖欠申请执行人2万元到期未还,本院在执行中冻结了老赵的银行账户,账户每月进账退休金3000元,确系老赵夫妇唯一收入来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老赵夫妇的情况可以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留生活费,但老赵一家执意要求2000元,远远超出了低保范围。老赵女儿还质疑我只护着申请执行人,不管被执行人死活。

我试着询问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当我将老赵的申请告知时,他反应特别强烈:“现在我也是一身的债务,顶多勉强同意给他保留基本生活费,这已经仁至义尽,多留一分钱也不行,要不然这钱什么时候还!法院不能惯着老赖吧。”申请执行人不仅不同意,还恶意揣度我与老赵一家有不正当利益关系。

面对双方当事人互不退让、剑拔弩张的态度,我当时是又生气又犯难,一面是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需要保障,另一面是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也不能不顾。如果只是简单机械办案,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老赵一家保留2人份的生活费,案子是办完了,但必然不会让双方满意,得不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

怎么做才能化解矛盾,让双方都能接受呢?思索再三,我认为还是要站在双方的立场来解决问题。之后的几天,我走访了老赵居住的社区,详细了解老赵家庭成员及居住生活开支情况,到医院核实老赵的病情,向专业医生咨询同类病情的恢复治疗费用,核算出老赵一家的最基本的生活及治疗费用。接下来,我反复与老赵家人及申请执行人沟通,从法律和社会、人性等多个角度,劝慰双方多站在对方立场看问题,退一步海阔天空。3天、1个社区、2家医院、5次就医咨询,18通电话,4次调解。我用真心、细心、耐心将双方重新拉回谈判桌,终于就保留生活费金额达成一致。确定每月给老赵一家保留1800元生活费,这样既能满足老赵家必须开支,也能够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许久后的一天,老赵在老伴的搀扶下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来法院找我:“法官,感谢您的信任和帮助,让我们家渡过了难关,我今天来是告诉您,我不是欠债不还的人,欠款到今天已经全部还清了!”

通过这起案件,让我对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每当我面临难以裁决的困境,我都希望“老赵”们知道,作为执行法官,我愿意顶风冒雨走村串巷查事实,冒着非议与不解一次次做调解,忍着疲惫加班忙结案,只是希望当他们孤立无援时,能够从我这里看到希望。法律不仅是一份份冰冷的执行文书,强制执行也不是盲目追求结果。执行需要“力度”,也应有“温度”。每一个案件都连着民心,要以“如我在执”的理念,找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以“温情执行”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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