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从县司法科到市法院,珲春法院走过了七十五年的光景。站在时间的坐标轴上,档案成为了承载记忆的重要载体。
在这里,一本本装订整齐的卷宗,一排排装满档案的密集架,略微泛黄的老照片和偶有的油印墨香,真实记录着法院从立案、审理到结案的过程,如实展现着法院人七十五年来奋斗的足迹。法院里的“兰台人”用自己的青春守护着珲春法院最真实的记忆。
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门档案之一,是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历史记录,更是服务于审判、服务于社会的有力载体。诉讼档案一方面记录着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另一方面,又为当事人的申诉审查、错案评定提供了唯一直接的依据。
文书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事务活动中产生的,由通用文书转化而来的那一部分档案的习惯称谓。文书档案是具有保存备查价值的管理性档案。
财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档案,是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档案有生命,这生命可鉴往知今;档案会发声,这声音可穿越时空。如今,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珲春法院的“兰台人”在坚守中传承、在传承中创新,实现了“纸质档案”向“数字档案”跃升。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先进的档案管理系统,催办、提醒、预警等自动化、静默化辅助功能,让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
在这个过程人,法院“兰台人”坚守着信仰,无悔坚毅前行,唱响时代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