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珲春市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穆立鹏列席会议,珲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铁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莉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十二届州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通报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随后,刘铁峰院长与珲春法院党组代表,珲春法院党组代表与分管部门代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最后,刘铁峰院长作总结讲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院干警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觉悟,强化政治能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加强对党忠诚教育。用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及“三会一课”等制度,持续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服务大局,履行好自身职责使命。二是压实政治责任,提高履责意识。要进一步落实“5+N”内部责任体系,持续健全完善法院监督体系建设,确保监督体系建设有力有序推进。要落实和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三不”体系。通过加强纪检工作与信访、干部管理、业务管理等工作的协调联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针对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分析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推动建章立制。坚持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相结合、集中警示和个别警示相结合,以案明纪,以案释纪,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四是紧抓作风建设,提高专业能力。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持以制度促规范。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抓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规定,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公务用车、保密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加强日常督导和纠偏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