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珲春市人民法院创新推出以“辅助事务集约管理+标的物精细化管理+终本案件管理”为主线,以“实体化、精细化、规范化”为改革目标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执行“珲春模式”。
“智慧执行“新模式探索实践
一是以“集约+分段”促进智执实体化。在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化基础上,与软件公司合作升级信息化平台,升级后的集约化平台与业务系统无缝衔接,将执行立案、初次接待、繁简分流、网络查控、纳入失信、提交限高、事项委托等事务集约线上运行,任务分派、事项办结全程留痕可追溯,由过往案件“混合通行”升级为“分类运行”,明确工作环节流转期限,统一集约工作标准,形成规范化的执行方式,助力案件办理提质增速。二是以标的物管理为中心促进智执精细化。上线标的物精细化管理平台,执行人员不用进入具体案件后再对案件财产进行跟踪和处置,轻轻点击鼠标就可掌握被执行人名下的各项财产。系统通过收集资产“大数据”进行管理,凡是进入资产处置的案件,全部录入系统,实现一键财产录入、一键标的上拍、多渠道介入、多功能摇号,通过量化财产甄别、财产控制、财产处置等执行财产的管理模式,实现对标的物的及时集约办理、动态提醒和动态监管的智能辅助管理,打破案件之间的壁垒,高效、规范处置执行财产。三是以终本案件管理为依托促进智执规范化。通过上线终本案件管理功能,实现终本案件办理状态实时记录,一键引入执恢案件电子卷宗,提醒标记案件特征、主动分类管理,智能支持终本案件“回头看”,内置标准化流程规范,从节点、文书、卷宗等多维度促进执行规范化,解决执行不能问题,分解执行程序无法将所有执行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执行到位的重担,把执行法官从执行不能案件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投入到其他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中去。
另外,通过上线执行监督管理平台及执行质效平台,建设执行管理“驾驶舱”,智能化预警偏离态势,填补执行监管“空白”,对立案数据、财产控制、财产处置、案款发放、结案数据、集约事项进行清洗加工,提高预测预判及应急响应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保障执行工作稳定“续航”。
“智慧执行”全面升级取得成效
一是促进执行平台一体化运行。将执行业务平台从1.0版本升级至2.0版本基础上进行信息化升级,有助于促进执行平台一体化运行,全流程线上操作,实现执行立案、分案、查控、实施、合议、终本、归档等环节“一体化”网上操作。二是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化水平有效提升。通过信息化升级,执行办案人员可直接在执行集约化平台上进行业务操作,数据与系统实时对接,集约事项丰富可定制,流程清楚可追溯办结事项自动提取,清晰移交。将执行工作流程中的重点、难点——标的物精细化管理及终本案件管理纳入集约事项中,提升集约化效能。同时通过平台提供的辅助功能,批量选用文书并一键签章送达,使执行办案更加智能化、简便化,极大缩减了办案人员在文书制作、签章送达上耗费的时间。三是执行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通过执行信息化升级,办案人员可迅速掌握每个办案流程及所需文书,使执行办案上手更加简单,操作更加简便,通过内置标准化文书,可有效避免办案人员因业务不熟导致文书漏填、漏签的问题;通过内置业务操作提示和手机短信受领任务,减少移交过程出现错漏的可能;通过一键导入终本案件卷宗,人员流动性大导致工作搁置“无从下手”问题迎刃而解;通过对标的物进行标准化登记管理,有效实现标的物“查得清、记得全”,为后续评估拍卖提供准确、标准、完整的第一手资料,同时标准化提示可有效解决执行人员因业务不熟导致的错拍、漏拍等问题,提高办案效率。四是定制科学量化考核充分激化潜能。通过升级监管、质效系统,提供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功能,各办案团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超时流转的将计入质效考核分数,最终考核分将作为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极大激发办案人员干劲。
下一步,珲春法院将继续探索执行信息化的更多功能,将信息技术与执行工作有机结合,将效果映射到执行质量上,将答案体现在执行效率上,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多元化的在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