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珲春市人民法院,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建立涉俄消费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合作协议》。珲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铁峰,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锡哲,珲春市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汝山,党组成员张立佳等出席签约仪式。
本次签署协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建立诉讼全流程的常态化沟通协调配合机制,更好发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珲春的营商环境建设。
签约仪式前,吴锡哲副院长就关于《建立涉俄消费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合作协议》作简要说明。
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主要围绕一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立调诉联动机制,畅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
二、加强普法宣传预警,引导消费纠纷源头和解
三、双重强化,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警示力度
由刘铁峰院长与刘汝山局长共同签署《建立涉俄消费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顺利进行。签约仪式圆满完成,与会人员围绕已开展工作和未来合作意见建议进行座谈交流。
双方负责人表示,将在涉俄消费纠纷联动化解方面加强业务协作,提高维权效率,深化业务交流,共同提升涉俄纠纷化解质效,以奋勇拼搏、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全面推进珲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