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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证明在线开具 集约改革再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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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04 16:03:44 打印 字号: | |

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是案件经过终局裁判后,当事人或其权利义务继受人,向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出具的法律文书,是方便当事人及时实现权利,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的重要方式。传统申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流程是当事人需提前预约,到法院线下填写申请并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过审批接到通知后,再行前往法院领取纸质版本法律文书,期间需往返法院,花费时间、人力成本,较为不便,因为开具过程繁琐,也给法官增加了事务性工作负担。

2023年3月,珲春市人民法院实现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 自改革实施以来,通过不断优化流程,上线审判辅助集约化系统,打造“全周期”闭环式体系。针对生效证明开具难的问题,在改革运行过程中,将生效证明开具工作纳入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审后组工作职责范围,在剥离法官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上线生效证明自动推送平台,建设生效证明开具终端,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基于审判系统,支持依据案件生效情况自动生成生效证明并加盖签章。当事人能够通过短信通知的方式及时获知案件生效情况,并且可以通过短信中附带的短信链接、电子诉讼平台PC端或者自助服务终端自助下载生效证明文件,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应用亮点一

以需求为导向服务法官,系统自动验证案件状态,生效证明自动生成,通过短信、系统推送至执行立案人员,辅以系统自动下载执行依据,实现全案件类型“审执衔接”。

应用亮点二

多渠道服务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线上自助打印、线下就地跨域自助获取。

应用亮点三

双向服务提升诉服效率。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传票、生效证明、裁判文书等诉讼相关文书打印服务,便于诉讼参与人凭借实体文书办理后续业务,搭建异步递交材料渠道,法官可手动上传本地文书,创建的文书打印任务不限制文书类型范围,可由法官自由选择。实现打印留痕,诉讼参与人的打印操作,系统全程记录留痕,并自动生成打印回执供法官查看,同时辅以短信提醒,可告知法官,当事人在终端打印文书的操作,了解文书打印情况。

 

珲春法院以审判辅助集约化改革为契机,创新诉讼方式,坚持科技融合,以科技手段践行科技司法,推动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走深走实,以高度的信息化将法官事务性工作充分剥离。珲春法院也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细化为民举措,持续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