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知识产权宣传周 | 司法行政协同发力 共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4-26 15:35:54 打印 字号: | |

 4月25日上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珲春市人民法院、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出席及参加今天签约仪式的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朴永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洪涛,珲春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铁峰,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金立波,以及延边中院、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珲春法院、珲春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此次备忘录签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深化司法机关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整合优势专业解纷资源、协同行政司法专业指导力量,形成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的共建共事共治合力,依托珲春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共同打造延边州知识产权保护新样板。

签约仪式前,签约各方分别围绕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工作进行了汇报。

此次签署备忘录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充分发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珲春市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及专业指导优势,助力培塑知识产权专业解纷力量及赋能行业治理。

二、充分发挥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及行政专业指导优势,助力形成知识产权纠纷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大协同。

三、协作联动,打造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司法模式新样板。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需要多种社会治理手段通力配合,要依靠行政、司法两只手共同托举,才能更好地推进。今天我们四家单位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为今后全面提升我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开辟了新道路。”朴永刚说道。

“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程序合法性问题、认定侵权的标准统一等方面,市场监督局和法院在业务上有加强协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今天的签约仪式只是一个契机,今后协同保护上,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要形成合力,提高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的公信力。”周洪涛说道。

下一步,延边法院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合作,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上加强业务协作,提高维权效率,充分总结推广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经验,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探索联合惩戒通报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加强延边州两级法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维权中心业务交流,共享知识产权保护资源,提升协同保护质效.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