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人民法院的金今福法官为人民群众做实事,保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一定要给法官送上这面锦旗!”近日,张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公道民心”字样的锦旗送至珲春市人民法院,当事人非常激动地向金今福法官表达了内心的感谢之情。
2019年11月14日,某公司在张某单位附近挖坑铺设管道,施工现场没有设立警示标志及必要防护措施,当晚张某下班途中不慎掉入深沟内受伤,故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公司对其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经庭审审查确认的证据,金今福法官做出公正判决,判决张某承担20%责任,某公司承担80%责任。某公司不服本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经过一审、二审和申诉,最终维持了原判。某公司赔偿给张某74887.3元。期间,金今福多次耐心接待张某,对张某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进行释法析理、答疑解惑。金今福法官的行为,让张某非常感动。
小小的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的感激之情,也代表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近年来,珲春法院高度重视案件的质量和判后答疑工作,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多措并举提升案件质量,耐心细心做当事人工作,服判息诉率、发改率等核心指标全面优化,司法质效持续领先,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