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更好地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月15日,珲春市人民法院深入人流量较大的商业广场,在现场布置“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图片展板、设立法律咨询台,为消费者们“零距离”普法。
活动中,珲春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金帅龙通过现场解答法律疑问、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法律知识,并对消费者在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如何维权,进行了答疑解惑,引导大家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期间,金帅龙庭长还为过往群众重点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讲解内容贴近生活,语言通俗易懂,法官耐心细致的解答赢得了咨询群众的一致好评,群众们纷纷表示,通过法律咨询,使他们的消费维权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
通过此次普法活动,不仅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也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提升了法院的整体形象,也为建设法治文明、实现和谐稳定提供了必要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