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自古延续的习俗
大年三十开始,家家户户开始放鞭炮
但燃放烟花爆竹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在燃放时务必要注意安全!!
案例一:
刘某在某市场经营水果批发,新年将至,刘某买了一些烟花爆竹想和家人庆祝。谁料,燃放的烟花爆竹将附近水果摊位顶棚引燃,致使 3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1人重伤。
案例二:
大年三十晚上,某建筑工地在烟花燃放过程中引发特大火灾,造成多名人员受伤。案发后多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上亿元。
小编提醒
一、广大市民应尽可能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应做到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
二、请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燃放类产品,选购时要查看产品使用说明及是否有保险公司承保标志,还要看商贩是否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三、在燃放前应看清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燃放说明小心操作,点燃烟花爆竹后,燃放者应迅速移至安全位置。发生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至少要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
四、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到安全区域燃放,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放,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五、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不要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六、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应及时进行灭火处理。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第三十一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爆竹声声辞旧岁,安全第一要牢记!珲春市人民法院提醒大家要文明安全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