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要使用假币,你知道你使用的是假币吗?”
“知道,为了来这儿挣点钱。”
这是近期一个使用并携带大量假币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面对审讯时语出惊人,又笑料百出的片段。
在社会上谋生,人人都少不了和钱币打交道,即使是在移动支付已经成为大众日常习惯的当下,偶尔还是会有需要现金的时候,像一些超市、便利店和小商贩为了适应各种顾客,还是会收现金,如果在交易的时候发现对方用假币还好,最怕的是交易的时候没发现,事后清点发现吃了亏,又找不到人,只能生闷气。
近日,两名有过前科的无业游民在一番思考后,选定了珲春作为自己“发财”的地方,预谋以假币购买少量物品找零钱的方式“挣钱”,到达珲春之后先后在东、西市场使用假币,并最终在靖和街早市使用假币时被商贩识破,当场即被抓获,同时扣押总面额2万余元的假币,在押回审问时闹出了上文的笑话。
到案后,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经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和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本案中被告人明知是假币而故意持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已经构成持有假币罪,且被告人犯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并除以罚金3万元,涉案假币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寄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赚钱维持生活理所应当,但一定要用合乎道德、合乎法律的方法,不可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