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变化和信息化时代全面到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矛盾纠纷数量持续增长,对司法效率也有新期待,面对挑战,珲春法院勇挑重担,自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自动化流程机器人(RPA)”应用试点单位以来,不断深化RPA技术在审判执行领域的应用,同时拓宽技术能力边界,将之运用到政务领域。在业务方面,服务审判执行,减轻业务团队事务性工作压力,助力审判执行工作向精细化、信息化、高效化发展,在政务方面,减轻法院管理团队劳动强度,强化法院管理团队对案件管控和决策支持职能。在新技术驱动下,法院工作质效整体提升,人力资源配置得以优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RPA应用“珲春模式”。
坚持问题导向,驱动科技赋能新引擎
珲春法院把推进RPA技术与各业务领域的深度融合作为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的有利契机,以需求为导向,多次召开RPA应用研讨会,各业务领域干警、技术人员进行交流座谈,力求向数字技术借力释放“生产力”,化解办公办案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经过可行性分析与总结提炼,在已经开展的司法公开、执行事务RPA应用基础上,发布《珲春市人民法院推进RPA应用的实施方案》,采取分步走的策略稳步推进,在文书笔录公开、电子送达、执行财产报查、执行文书制作、“执行智续”小助手等一期建设圆满完成基础上,开启二期探索,利用RPA技术向党建、审管、宣传业务融合拓展。
坚持改革创新,探索高效司法新实践
充分发挥智慧法院效用,结合RPA技术,将之全面应用到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党建政务全领域。
1.执行事务流程再升级。一是引入执行文书自动签章。执行局文书制作完成后需要将其盖章,特别是立案环节的“八书”,将原有执行业务流程升级,利用RPA自动化性能增加电子签章功能,大幅减轻立案人员工作负担。二是财产信息管理。各个当事人名下的财产信息大部分为PDF格式或者JPG格式,通过RPA技术将信息转换成可操作文档,反馈给执行员查看,便于统计、分析、管理,有助于后续财产处置。三是执行文书自动屏蔽辅助公开。利用RPA技术自动提取已报结案件,根据设定屏蔽规则,自动屏蔽敏感信息,最终完成执行文书上网。
2.立案业务模块再创新。一是扩展诉前案件办理辅助功能。借助RPA技术,实现诉前案件的文书制作、电子盖章及电子送达。二是立案信息自动回填。以有律师代理的案件为试点,通过提供格式规范的正式文档,利用RPA机器人,实现系统必填项的自动填充,后期通过优化OCR能力,实现所有案件的立案信息自动回填。三是关联案件自动反馈。通过RPA将立案信息与全院案件检索对比,反馈该案当事人在本院的其他案件信息或类案信息,为法官提供办案思路,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
3.政务领域应用再拓展。一是辅助数据统计分析。结合审判业务绩效考核指标计算规则,通过数据处理分析得到各指标相应工作表。例如未归档案件列表、长期未结案件列表、简易程序适用情况列表等,辅助审判管理部门及时、全面把控弱项短板,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二是司法大数据分析功能。根据计算规则统计出相关数据指标后,通过自动计算和对比形成可视化统计图表,实现初步的态势分析,最终辅助审判管理办公室形成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三是宣传信息检索。将本院已刊登过的宣传信息,自动通过网站检索,将搜索信息回填至列表,辅助宣教人员进行宣传统计、绩效考核、舆情监测等。四是干警人事、党员档案采集与管理。通过政治部、党总支提供的多种档案模板,抓取关键信息汇总,形成干警个人档案,并设置触发点,通过档案中的日期触发对人事管理、党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干警晋级、晋升、谈话等强提醒。五是工作人员自动排班。通过RPA机器人自动查询系统中预开庭人员,将开庭法官、书记员从人员列表中剔除后,对全院干警进行自动排班,此场景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下的下沉社区工作人员排班。
坚持科技驱动,打造智慧服务新高地
通过RPA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减少了工作耗时、降低了工作强度、法院人力资源得到充分释放,赋能智慧法院转型升级,助力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一)事务性工作耗时显著减少。借助RPA数字化劳动力可大幅减少人工进行数据采集及数据录入的工作耗时,且RPA以效率高、零差错的性能更优于人工操作。曾经动辄需要每日耗时1小时的文书笔录公开工作,运用RPA数字化劳动力替代后只需10分钟,需要2名工作人员每日耗时1小时的财产报查工作,利用RPA缩短至每日0.2小时,对于操作人员来说,时间成本降低至0。
(二)快速部署性能效率有效提升。RPA作为数字化劳动力可以更高效地代替人工处理事务性工作,能做到一键启动、全年无休、精准执行,让法官从繁杂的键鼠操作中脱身,减少法院管理团队的机械化操作负担。RPA技术主要受过程驱动,只会运行在系统和软件表面,对原本的IT体系不会造成改变同时可兼容不同系统,通过模拟人的阅读与操作方式,在不改变系统运行的情况下完成任务,其快速部署实施的性能促进智慧法院各业务模块快速整合。
(三)法院人力充分释放。目前智慧法院建设已呈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特点,如何更加集约、集成、高效的完成审判执行工作,成为法院信息化改革的方向,在集约化为主流的改革浪潮下,人力资源问题例如工作忙闲不均、工作实质性内容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使得RPA成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解决途径。通过自动化流程机器人替代人工操作,将人力释放,专注于更加有价值的智力型工作中,充分释放法院人力,提升法院各业务部门干警工作自由度,改善法院干警工作效能。
“RPA自动化流程机器人”的使用充分释放人力资源,有效提升法官工作自由度,改善法院整体工作效能。当然,RPA本身也有其不足之处,如认知能力欠缺,当涉及复杂信息和非结构化数据分析时,往往需要人工干预。下一步,珲春法院将借助 AI 的势能不断延伸RPA能力边界,拓宽应用场景,利用知识图谱、智能决策和机器学习等技术使其能应对非结构化的复杂场景,利用数字化劳动力促进审判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