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市人民法院高效调处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促进了物业服务纠纷源头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据了解,居住在珲春市某小区的业主张女士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完善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自2017年起,至今已有五年未缴纳物业费。几年来,物业公司数次向张女士主张支付物业管理费,一直无果。物业公司无奈决定起诉张女士,张女士便主动缴纳了3年的物业费,但尚有2年的物业费仍不予缴纳。
立案后,承办法官积极了解相关情况,组织双方到庭调解,得知张女士是因为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所以赌气不想缴纳物业费。法官一面与张女士进行释法明理,讲明拒交物业费的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面就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与物业公司进行反馈核实,并提出相应的调解建议。同时,建议物业公司平时要与业主多沟通,倾听业主的想法,根据业主的建议不断完善自己的服务。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物业公司与张女士达成和解,物业公司承诺会妥善处理张女士提出的问题,张女士也同意尽快补交剩余未缴纳的物业费。至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张女士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珲春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通过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当事人诉累,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