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珲春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途径,针对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坚持司法引导、诉调对接、多元共治,把“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延伸到诉前、深化到诉中、拓展到诉后。
作为吉林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及诉讼服务中心试点的基层法院,珲春法院以诉前调解中心为依托,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妇联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设立联系点,选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司法工作者等“五老”人员和德高望重的村民担任调解员,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全市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屯。
近日,靖和街道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张某与被告戴某是同一家公司的员工,2020年,戴某以母亲过生日、母亲生病为由多次向张某借款共计5000元,期间分8次陆续还款3000余元。今年4月双方约定2个月内戴某还清剩下的欠款,但后续戴某一直以不接电话,不回微信等手段故意拖欠,经张某多次催要后仍未还清全部欠款,张某只好向法院申请起诉,本来要好的同事无奈要对簿公堂。
在收到起诉状后,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本着“方便群众,协同治理”的工作宗旨,将此案件分流至靖和街道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的方式将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人民调解员耐心的调解下,戴某同意分两次还清全部欠款,并在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申请书上签字。通过基层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纠纷顺利化解,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下一步,珲春法院将充分运用司法裁判的指引评价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帮助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其主动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