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珲春法院切实开展信访宣传月活动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5-26 17:47:04 打印 字号: | |

5月25日,珲春市人民法院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的统一安排,在世纪广场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珲春法院通过设立展板、发送宣传手册和现场讲解的方式,向现场群众宣传讲解《信访工作条例》的相关内容,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4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三个重要”的定位,即: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条例》共6章50条,围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信访事项处理程序、信访工作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明确健全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珲春法院提前部署,于4月中旬召开《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会议要求院班子、全体中层干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着力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反映群众呼声,着力化解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会后,珲春法院根据《条例》修订了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学习宣传实施方案,通过在内网网站和外网网站分享学习文件、张贴宣传海报、拍摄宣传视频、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等方式进行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