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5月17日,珲春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员额法官陈云通过实行“庭审录音录像+框架式笔录”庭审记录模式,庭审不到20分钟就顺利结束。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对“庭审录音录像+框架式笔录”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采用这种方式开展庭审,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以流畅发表意见,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
自今年2月以来,珲春法院正式启动庭审记录改革工作,以权利义务关系单一、案件事实清楚的简易案件为改革切入点,推行“庭审录音录像+框架式笔录”模式。适用该庭审模式的案件,法官需在开庭前书面征求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意见。经同意后,庭审时双方仅需围绕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发表意见,不用等待书记员记录,全程紧凑流畅。整个庭审过程通过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存在服务器挂接至电子卷宗即刻区块链存证。当事人通过吉林电子法院申请阅卷后,经法官审批,可随时调阅。珲春法院以全新现代化庭审理念,着力推动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向纵深发展。
一、高度重视,制定细则,确保试点工作有章可循
珲春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通过党组会议、专项会议部署,使全院上下达成共识,充分认识到庭审记录改革工作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破解案多人少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审判质量、效率的重要抓手。完善出台《珲春市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庭审记录改革的实施方案》,创新推出“庭审录音录像+框架式笔录”记录模式。框架式笔录即书记员只记录庭审各环节的时间节点,较于语音转录笔录更加清晰明了,便于法官、当事人及二审法官根据时间节点快速定位。建立“以‘庭审录音录像+框架式笔录’模式为常态,以传统方式记录为例外”的工作模式,强化及时合议制度,简化裁判文书制作,改革裁判文书审签制度,规范庭审誊录工作、庭审录音录像查阅和录音复制工作,加强庭审直播工作,让改革实践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以点带面,强化培训,推进各项细则落地见效
改革推进“以点代面”,由速裁团队开始先行先试,案件上优先选取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民商事案件。积极开展实战演练,强化实操培训。自2月以来,速裁团队通过“庭审录音录像+框架式笔录”模式记录案件26件,效果初显,庭审记录改革实现了法官和当事人无障碍交流,也省掉了核对签阅笔录这一环节,实现“到庭即开庭、审完即离开”,庭审过程更加高效、客观,庭审数据更为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减轻书记员事务性工作压力,还缩短了笔录制作时间,庭审时长平均缩短20%以上,在减轻审判辅助人员负担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
三、积极探索,加强衔接,促进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在逐步提高简易案件采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法庭笔录的比例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庭审记录改革与繁简分流机制衔接,促进简易程序适用率、平均审理天数等效率核心指标的增益趋势,充分发挥庭审记录改革对案件繁简分流的强力助推作用,推进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下一步,珲春法院将着力完善升级庭审记录模式,融智集慧,调整庭审录音录像系统与智慧庭审系统之间的链接,将书记员的记录工作弱化甚至替代,实现时间节点可由法官一键导入笔录,优化服务器对录音录像的储存能力,进一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使司法服务更人性化、司法程序更透明化,司法过程更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