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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法院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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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建宇 郭成琳  发布时间:2022-04-28 08:35:38 打印 字号: | |

又是一年春夏之交,《人民陪审员法》自2018年4月27日实施,已经走过四个年头。四年来,珲春市人民法院根据上级出台的各项配套规范,形成完备的人民陪审员管理体系。一套从严格规范选任,到推动深度参审,再到强化队伍管理保障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体系落地生根;一项从加强宣传力度,再到获得社会广泛认同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内容硕果累累。回首四年,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珲春法院用司法智慧谱写人民陪审员工作发展新篇章!

一是严格规范选任,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珲春法院严格按照选任范围及程序开展选任、增补人民陪审员工作,选任方式多元,选任程序规范。目前,珲春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72人,其中女106人,占总人数的61.6%,男66人,占总人数的38.4%;汉族129人,占总人数的75%,少数民族43人,占总人数的25%,选任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二是强化队伍管理,提升陪审员履职保障水平。珲春法院按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对人民陪审员组织开展任命仪式,颁发任命证书,定期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专题培训,发放法律书籍。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培训,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微信联系群,定期在群里发布相关法律知识,平均每年人民陪审员参加线上培训达到40余人次,线下培训150余人次,有效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录入及完善陪审员信息,制作《人民陪审参审案件情况登记表》,为安排庭审工作提供便利。强化服务,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给陪审人员提供便利的办公场所,使其能够及时了解、分析案情,为承办案件法官提出参考性意见,助力人民陪审员更好履职尽责。

三是推动深度参审,发挥陪审员与法官的优势互补作用。健全随机抽取机制,坚持按规定随机选取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有计划地安排陪审员参与陪审。合理界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流程,加强法官指引。2018年至今珲春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780件,其中参审民事案件1274件,参审刑事案件497件,参审行政案件9件。参审案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总数94.23%,调解撤诉结案31.39%,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陪审工作社会认可度。四年来,珲春法院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发放传单、制作宣传册、定期普法、发布信息等方式,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广泛深入宣传,使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下一步,珲春法院将牢牢把握全省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按照全省法院“5511”工作总体思路和“1313”工作总体布局,结合贯彻落实“标准化建设年”相关要求,继续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标准化应用、标准化评价、标准化监督,全覆盖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稳定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珲春力量!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