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珲春市人民法院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通过摇号的方式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当事人选定了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
需要鉴定时,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也可以通过在线摇号的方式随机选择。但是,在选择鉴定机构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双方当事人有不同意见的情况。
对此,珲春法院司法辅助办公室在接受委托鉴定后,会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倾诉和需求,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讲解司法鉴定相关法律规定,为他们普及司法鉴定的效力及法律后果。对鉴定机构的地域、级别、资质、鉴定内容等进行仔细甄别后,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的方式选择鉴定机构,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高效,为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珲春法院通过互联网摇号的方式选定鉴定机构,既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消除了当事人对鉴定机构的疑虑,提高司法公信力。下一步,珲春法院将进一步推进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鉴定质量和效率,在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便利的同时,不断提升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