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珲春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探索智慧法院建设新模式,立足内外网业务需求,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珲春经验”。2021年10月,珲春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试点单位。为进一步实现智慧法院转型升级,切实减轻法院干警事务性工作负担,承接试点任务后,珲春法院积极探索建设机器人流程自动化系统,力求将法官干警从重复工作中解放出来,提高工作效率。
机器人流程自动化(以下简称RPA),是一套通过模拟人工操作进行自动流程执行处理的软件。RPA可以代替办公人员操作电脑和软件,自动完成各类软件系统的工作和业务处理,准确高效地实现业务流程自动化。
据统计,珲春法院年均电子送达量达10000余次,文书笔录公开3000余次,送达或公开不成功往往还需重复点击、多次操作,耗费大量时间精力。针对业务痛点,RPA将司法公开程序写入“智慧大脑”,固定时间节点汇总需要公开的案件列表,发起公开流程、切换法官账号、录入相关案号一气呵成,自动将程序中前置写入的相应文书进行电子送达,后对案件文书进行精准公开。RPA这位“新同事”的加入,将法官、书记员司法公开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进一步剥离,充分保障了司法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提升公开信息的覆盖度。
以前执行工作中往往需要专人从事大量的邮单打印、制作各项通用文书,财产报查及结果查询等工作,需要在系统间频繁切换,人工录入、导出、上传,工作难度低,人力成本高。针对以上问题,珲春法院将RPA运用到执行文书制作、财产调查、执行强制措施三方面工作内容中。在文书制作方面,将工作重点锁定邮单打印、制作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用裁定、报告财产令等方面,通过程序写入,系统自动执行,实现批量录入、批量制作、批量处理、批量回传。在财产调查方面,通过非侵入式手段打通办案系统和总队总查控系统两个系统间的数据交互通道,查控工作全流程通过RPA完成,实现财产自动报查、财产报查结果查询,自动上传、下载反馈信息表。在执行强制措施方面,通过自动化执行,实现网络财产冻结、结果查询,银行、网络银行冻结反馈回执自动上传、下载。
珲春法院从需求梳理、方案设计到落地实施,仅用7个工作日的时间就实现了RPA机器人各项自动化操作,RPA实施部署2个月以来,已通过RPA进行电子送达1054次、文书笔录公开(成功)453次,审判流程公开网电子送达、文书笔录公开已不再需要法官、书记员另行操作。执行事务方面,通过RPA执行邮单打印304次,打印制作各类文书428个,执行财产报查,结果查询544次,银行冻结反馈回执下载上传160次,网络银行资金回执下载上传208次,查控组执行法官每日工作量减少60%,财产查看效率提升60%,财产查冻准确率接近100%。从数据看,RPA的运行实施极大减轻了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并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
“RPA自动化流程机器人”的使用充分释放人力资源,有效提升法官工作自由度,改善法院整体工作效能。当然,RPA本身也有其不足之处,如认知能力欠缺,当涉及复杂信息和非结构化数据分析时,往往需要人工干预。下一步,珲春法院将借助 AI 的势能不断延伸RPA能力边界,拓宽应用场景,利用知识图谱、智能决策和机器学习等技术使其能应对非结构化的复杂场景,并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固化成果,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更多“珲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