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珲春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使受疫情防控政策无法出门的原告刘某足不出户便完成了庭审,大大方便了当事人,收到良好效果。
被告金某于2018年因资金紧张在刘某处借款7万元并向刘某出具了借据,约定了还款日期和利息。期间金某偿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并向刘某出具新的借据。借款到期后金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后刘某多次要求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故诉至法院。考虑到疫情防控原因,珲春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锡哲和当事人沟通,决定通过网络庭审系统开庭审理。
这天一早,承办法官与书记员认真做好庭审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刘某通过手机微信进入“出庭”小程序,并与其沟通网络庭审流程和操作指引,对视频画面和音频效果进行测试。庭审过程中,投影仪清晰显示了参加开庭人员的画面,法官通过视频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法庭调查、举证等环节有条不紊的进行,顺利完成了网上开庭。
刘某表示,网络庭审真的十分方便,我们通过微信里的小程序就能参加庭审,这样既遵守了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也降低了自己参与诉讼的成本,为我们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面对当前形势,珲春法院将继续坚持“防疫与审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结合案件特点和当事人诉讼需求,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