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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对接】珲春法院接收首批法律研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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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宇佳  发布时间:2022-01-28 08:52:0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深化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1月27日,珲春市人民法院召开接收第一批法律研修学者座谈会,延边大学法学院院长尹太顺一行5人参加会议,珲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铁峰参加并讲话。

会议首先介绍了珲春法院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概况,并公布了法律研修学者名单及分配研修审判部门,随后刘铁峰院长为3位法律研修学者颁发聘书,法律研修学者代表、珲春法院部门代表依次作表态发言。

尹太顺院长表示,感谢珲春法院为学者和法官之间搭建了一个了解、交流、互动、共进的平台,为高校教学和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多元路径。珲春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服务和保障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平安珲春、法治珲春建设的一个重要支点,作为地方高校必须积极响应和智力支撑。同时,通过法律研修学者制度也可以推动法学院“东北亚区域所需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和一流特色学科建设事业的向前发展,令人十分期待。

随后,刘铁峰院长就如何做好法律研修学者制度与大家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几点期许:一是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作为主攻方向,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务实研究法学发展的新理论,分析解决法治实践的新问题。二是充分发挥高校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职责使命。培养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实践中加强学习、经受锻炼、提升自我。正确处理好宏观与微观、摒弃与借鉴、理论与实践“三种关系”,求真务实开展法学理论研究。三是遵守规章纪律。法律研修学者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及审判、保密、宣传、廉政等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合格的建设者、捍卫者。

下午,延边大学法学院、珲春市林业局与珲春法院围绕“生态保护背景下虎豹公园管理体系研究”这一主题,展开座谈交流,为解决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细致研讨。珲春市林业局局长王凤翔参加会议并讲话。

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是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有机融合的一个重要渠道。今后,珲春法院通过院校双方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积极推动高质量法律人才的培养,形成理论支持实践、实践反哺理论的法学发展新格局,进一步促进院校双方之间的深度交流与合作,形成共同育人机制,更好地为国家法治建设、法治延边建设服务。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