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珲春市民王某将一面锦旗送到珲春市人民法院,感谢执行干警朱延林高效服务、为民解忧,追回欠了多年的借款。
2016年,蔡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钱,以房屋作为抵押,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蔡某却没有还钱。于是,王某将蔡某起诉至珲春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蔡某偿还王某全部欠款。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蔡某在偿还了3万元后,便以各种借口拖延,不再偿还欠款。由于蔡某一直身处国外并拒绝与执行干警沟通,躲避执行,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将蔡某的房屋进行拍卖,同步查询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情况。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可以进行偿还,便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划给申请执行人,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珲春法院在日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牢记责任使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