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信息中心组织8个省市30个法院开展了为期3年的案件归档方式改革试点,珲春市人民法院作为“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试点法院参与了此项工作。目前改革试点工作已满3年,为运用好试点工作成果,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信息中心,于12月23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了人民法院案件归档方式试点工作总结会,珲春法院应邀参会。
会议中,8个省市高院相关负责人先后汇报试点工作情况,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办公厅主任郭竞坤也先后进行了讲话发言,并在讲话中对珲春法院分布式记账功能以及实现“两卷合一、自动核验、自动归档”工作给予肯定。会议总结了案件归档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研究档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加快推进数字档案建设,推动新时代法院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珲春法院自被确定为归档方式改革试点单位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调度、实施。以院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执行局负责人组成的办公室,负责诉讼档案单套制管理具体工作调度,制定《诉讼档案单套制(电子档案)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推行诉讼档案单套制管理。
为确保单套制管理平稳有序推进,2019年8月,经过半年的探索实践,珲春法院正式推行诉讼档案单套制管理,明确了两个月的过渡期,11月1日开始全面铺开。行政案件单套制管理,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2021年3月,通过政法协同系统从检察院线上移交第一件协同案件,标志着刑事案件全面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为实现刑事案件单套制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两年来,单套归档案件数达1.65万件,减少2.7万册纸质卷宗材料,节省库房上架米数60余米,为基层法院推行诉讼档案单套制管理打造了样板范例。下一步,珲春法院将继续推进系统智能化,聚焦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系统研发和升级改造,以关键技术节点为突破,不断提高审判流程整体应用的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