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公正断案,定分止争,力促“案结事了”
她融情于法,春风化雨,彰显司法“温暖”
她是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高红丽
2013年,高红丽考入法院系统,开始了向往已久职业生涯,在珲春市人民法院工作的7年来,她始终以“敬畏法律、维护公正、司法为民”为准则,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工作中精益求精,秉公办案,善于思考,以无私的奉献精神,深刻诠释一份不变的为民情结。
认真务实,工作脚踏实地
2015年4月,高红丽调入执行局工作。面对新的岗位、新的挑战,积极工作、刻苦钻研,尽快适应新岗位的要求,与同事们并肩作战、攻坚克难。每当碰到疑难复杂案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碰到法律条文难解的问题,从情理和法律的角度综合考虑,寻求最佳的解决途径;碰到不配合的执行人,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慎用、善用惩戒措施,以敦促“老赖”们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2017年3月,高红丽担任案件监督科负责人。她与科室同事组织协调全局案件的前期法律文书制作和送达、被执行人财产的网络查控、案件的进一步分流、网络拍卖等工作;协助执行局长做好执行宣传、各项检查的迎检工作。
2018年3月,高红丽担任案件监督科副科长。在全力破解执行难的攻坚时期,面对紧迫繁重的工作任务,她没有畏难和退缩,而是迎难而上、克难攻坚,化压力为动力拼命忘我工作,舍小家顾大家。她白天查人找物,晚上根据线索制定执行方案,认真办好案、办铁案,提高执行效率。
2019年4月,高红丽担任执行局副局长。面对新一轮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与同事一如既往地拼搏在执行的第一线。面对新的挑战,不断加强学习,创新方式,开拓进取,不断提升理论和业务素质。积极探索和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功能,将执行实施过程中的集约化事务进行统筹安排、集中处理。在此基础上,起草、制定了《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暂行规定》、《公证参与执行财产查控工作流程(试行)》等,对执行工作流程、任务指标、办案时限、职责权限等作出具体严格规定,加大了对执行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制约。
2019年7月,高红丽与执行局同事紧跟智慧法院建设改革步伐,将信息化手段融入执行工作,积极探索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实现了执行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及全流程无纸化办理,获得了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进行推广使用。
坚决果敢,执行雷厉风行
办理执行案件既要讲法又要讲情,如何将法理情理融合,考验着执行法官的智慧。高红丽不断地学习研究执行工作,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用娴熟的执行技巧来体现执行工作的高效率,用清晰的头脑、创新的理念去做好严肃、艰苦而又光荣的执行工作。
涂某与薛某欠款案,涂某一直以拖延的态度拒不履行,8月的清晨,她接到电话,称被执行人涂某现居家中,于是立即带领执行干警赶往被执行人住所。当执行干警进入涂某家后,涂某的妻子拿起菜刀就向涂某砍去,她与执行干警死死抓住涂某的妻子的手,快速控制了场面。最后在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涂某也对自已的行为表示了悔过。
自2018年以来,在执行局同事的支持理解下,高红丽办理了执行异议审查类和执行实施类案件等近400件案件,至今无一件投诉、信访案件。
廉洁自律,强化道德修养
工作中,身处关键岗位,她牢记初心、不忘使命,秉公执法,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自己反腐抗腐能力,坚守自己的信念,坚守廉洁司法底线,自觉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人生必修课,不为私心打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生活中,慎言慎行,防止
因任何不当言行对司法公信的伤害,审慎处理人情关系,踏实做人做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