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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珲春法院“典”亮日常 “典”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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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娜  发布时间:2021-05-31 09:32:03 打印 字号: | |

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人民群众对民法典从不了解到入脑入心、融入日常生活,法治火花使得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一年来,珲春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把“学习民法典、适用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扎实推进,不断提高民事司法能力水平和审判质效,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成立朝、汉双语民法典宣讲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掀起民法典宣传热潮。

5月以来,珲春法院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开展宣传月活动,仅5月28日,珲春法院的法官们就开展了三场精彩的民法典宣讲。

【人民陪审员宣讲——法润民心】

5月28日,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于婷来到珲春市司法局,为全市人民陪审员讲授了一堂精彩的《民法典》培训课。

培训会上,于婷法官详细阐述了《民法典》的颁布历程、颁布意义、立法地位,并对借款合同和担保制度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针对人民调解过程中民间借贷纠纷和担保合同纠纷在调解过程中需要调查和询问的问题进行了培训。于婷法官鼓励陪审员们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尽快了解《民法典》的重要内容和审判适用 ,在今后的审判活动中努力当好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

陪审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更加清晰了解作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义务,更认识到自己在法律知识方面的不足,以后将主动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为更好履职、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校园宣讲——法润童心】

5月28日,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程功作为特邀法治辅导员参加了珲春市第一小学四年级六班的主题班会。

班会上,程功“老师”围绕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帮助同学理解民法典规定的生命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概念,同时结合身边发生的“校园霸凌”、“高空抛物”等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积极思考,让学生们直观感受到民法典就在身边。同时,引导同学们防微杜渐,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敬畏法律、拒绝犯罪,从小做起、从平时生活点滴做起,克服、杜绝不良习惯。

主题班会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结束,同学们听得意犹未尽。老师表示,程法官把严谨的法律条文和具体案例有机结合,同学们不仅在轻松的气氛中学习了法律知识,还通过鲜活的案例懂得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学生,希望这样生动的法治课堂经常走进校园、走近同学们。

【公众开放日——法润芳华】

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是珲春法院与公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的平台。5月28日,珲春市航务局朴一峰局长一行11 人走进珲春法院,“零距离”了解法院,感受阳光司法。

活动中,在讲解员热情洋溢的解说中,航务局同志们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聚能中心、慧执中心、云上法庭、家事审判法庭等场所。绿色服务通道、诉服一体机、24小时不打烊服务站等一项项便民为民举措,创新提升司法服务质效的经验做法,赢得了大家一致认可和好评。

随后,民事审判庭专职党务工作者王晶为大家讲授了《民法典第一课——法在身边》专题讲座。王晶法官从“民法典从何而来”“如何正确打开民法典”“民法典有何意义”三个方面,结合居住权、高空抛物、民间借贷、胎儿权利等典型案例对《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及施行意义进行了深入浅出、精彩务实的讲解。并认真剖析了与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解释其中的法律原理,教育引导大家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类似事件,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和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和水平。课堂上,航务局的同志们与法官进行了深刻交流和互动。

大家对法官精彩的讲解表示感谢,纷纷表示,此次参观不仅学习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也直观感受法院近年来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进步,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和生活中,学法、守法、用法。

据悉,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当代民事立法的崭新篇章,这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