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修改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妥善做好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衔接适用,1月6日,珲春法院组织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一同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珲春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锡哲作为主讲人进行辅导培训。
培训内容围绕《民法典》时间效力的一般规定、溯及适用的具体规定、衔接适用的具体规定三个方面详细展开,对相关法律条文逐条详细解读,争取做到理解其内涵、把握其实质。另外,法官们就《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新旧变化、理解与适用问题展开了研讨交流,并结合自己的办案实际发表了关于做好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衔接适用问题的看法。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更为准确地把握了民法典的溯及力问题,为正确适用《民法典》审理案件奠定基础,从而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