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法院执行局干警王学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迫使被执行人廖某积极筹钱履行全部法定义务,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
申请执行人候某与被执行人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廖某逾期未履行法定义务,候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了解,被执行人廖某为购买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申请人候某处借款18万元,后为已购的上述车辆安装集装箱再次向候某借款4万元。此笔欠款廖某仅偿还2万元,剩余20万元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偿还。执行干警依法向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但候某迟迟未履行。经了解,廖某名下有一大型货车。11月10日,执行干警们赶赴车辆所在地敦化,当场对涉案车辆进行查封、扣押,并联系拖车公司协商相关事宜。廖某迫于压力,意识到自己的拒不执行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积极联系亲属凑钱,最终当场还清全部案款,使得案件顺利执结。
今年,珲春法院积极发展执行职能,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多措并举、层级落实,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兑现生效法律文书,并取得一定成效。截止10月份,珲春法院共执结案件2346件,执行到位标的2.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