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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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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梅  发布时间:2020-11-02 09:42:15 打印 字号: | |

李玉梅,女,汉族,1970年11月出生,吉林省珲春市人。2019年被聘为珲春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现任珲春市林业局英安林场统计员。

努力学法,提升陪审能力

自2019年3月被任命为珲春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转眼间已经一年有余,其间,参与审理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虽然陪审的案件不多,但在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中从法律知识到生活及职业道德等方面学到很多很多,收益颇丰。体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伟大意义。

人民陪审员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本人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光有信心和热情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因此,我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刑法》等有关法律知识,深入了解审判工作的程序和规则。我始终秉持,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和感受司法实践的机会。我把每一次陪审都看作是一次积累,一次心历,一次成长。同时,我深深体会到:

做一名人民陪审员,要树立强烈的法治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说话,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用法官的职业道德重新定位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不断提高查明、认识、判断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逐渐具备参与庭审、听证、质证、认证的能力,充分发挥陪审作用。

依法履职,维护司法尊严

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义务。每当我接到法院通知参加开庭时,我都很高兴的接受这一新任务,并调整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庭审。妥善处理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的关系。如何处理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的关系是每个陪审员都会遇到且必须面对的问题。陪审工作是兼职,本职工作固然不能放弃,陪审工作也不能随便应付了事。承担起陪审员角色所应尽的社会责任。因此,要尽量做到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两不误。其次,要处理好与其他合议庭成员的关系。在参加案件审理过程中,在尊重法律、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既要敢于发表自已的见解,又要尊重合议庭其他法官或其他陪审员的意见。要加强学习,勇于实践。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光有满腔热忱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努力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本领。实践出真知,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审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关系实践活动,就是要通过不断实践,通过实践的积累,学以致用,才能有质的提高。我要在实际工作中做多学、多问、多听、多看,并且通过仔细观察和学习审判长、审判员如何抓住案件的审理重点,如何分析和认定证据,如何适应法律等审判技能,最终消化为自身能力。    

通过参加陪审活动,让我近距离接触到感受到了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上取得的成效,无论是在庭审程序上还是在实体判决上,都能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我亲眼看到了法官、书记员、法警们繁重的审判任务与工作的辛苦,他们的高质量、高效率、高负荷工作,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对他们的工作精神表示非常钦佩与赞叹。    

我从内心深处喜欢人民陪审这份工作。从陪审经历中的收获是我无形的财富,使我受益终生。今后,我将继续履行好陪审员的职责,认真做好陪审、陪议。在学法、守法的同时更要懂法、用法,把看到、学到、感悟到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更好地普及给身边的职工、群众,做好法律宣传,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