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法院持续推进网上办案新模式,于2020年7月7日通过云上法庭系统成功调解了一起诉讼标的额为600多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了无延迟司法服务。
2015年7月,原告柳州市甲公司与被告天津市乙公司珲春项目部签订了采购合同,约定被告乙公司向原告甲公司购买建筑材料,合同总价1800多万元。原告甲公司提供了相关材料证明被告乙公司支付1300万元货款后未能支付剩余款项。
珲春法院受理此案后交由全杰法官审理,考虑到本案涉及的建设工程系珲春市重点开发项目,诉讼标的额较大,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到珲春市营商环境,且被告乙公司因疫情原因存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为及时、妥善处理这起纠纷,全杰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案情渐缓。双方当事人身处柳州市和天津市两地,从减少当事人诉累,便利当事人等角度出发,7月7日,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平台进行了在线调解。双方当事人通过视频在网上见面、核对调解协议及庭审笔录后,在线签名确认,整个过程不到一个小时。
考虑疫情影响及乙公司的现状,协议约定被告乙公司从2020年10月开始分期分批支付货款,如果被告乙公司能够按照约定履行,原告甲公司将放弃利息主张。案件从立案到调解仅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双方对珲春法院的调解过程及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至此本案圆满了结。此次云庭审保障了疫情期间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对珲春市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落地提供了支持,为珲春市的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