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要求, 珲春法院积极响应,严格落实“只跑一次”要求,规范接待行为和服务态度,在诉讼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设立了“好差评”智能评价终端系统,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好差评”就像是“网购”一样,可以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打分。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包括非常满意、满意、一般满意、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当事人以实名制方式做出服务感受评价,将优化服务落实到个人,有效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办案人员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今后,珲春法院将充分运用“好差评”系统的应用和评价系统,认真对待评价,善于听取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做法,优化服务方式,着力建设集约高效、智慧精准、开放互动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切实提升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