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骗专家老杨是似锦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视法律而不见,可谓是致富全靠行骗,坑人毫无底线。这不,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珲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老杨如数退赔各投资参与人损失。
事情是这样的:
在似锦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运营期间,老杨在不具有金融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向社会公众散发宣传单,公开宣传集资信息。
以高额利息诱引集资参与人,并以投资给第三方公司等名义与集资参与人签订《投资项目管理合同》。三个月至一年不等,月收益率为0.8%至1.4%。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杨某非法吸收20余名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122万元,至案发时尚未返还的金额达人民币104万元。案发后,杨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木有能力退赔…
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认定杨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杨某有自首等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有期徒刑三年、罚金十万元、责令退赔损失
法官说法
非法集资犯罪具有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作案周期长等特点,案发后资金返还率低,造成集资群众损失惨重。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所以,请大家一定保持清醒头脑,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法官别走,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有啥区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都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但区别是要看行为人有木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则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