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朱!一楼有当事人找你!”接到电话通知的朱延林不禁泛起嘀咕,约好的当事人不是这个时间啊,到了一楼朱延林离老远就认出来,原来是2019年年底一个执结完毕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张某。
2018年1月7日,珲春法院首次立案执行张某与徐某、珲春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按照执行程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终本后,朱延林会定期查询、了解被执行人的情况。2019年年底,朱延林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珲春名下有不动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此案件启动恢复程序,在朱延林协调下,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履行义务。2019年底,本案执结完毕。
楼下见到张某,朱延林说:“老张,咋地了,有啥事了啊?”张某紧忙把锦旗拿出来递到朱延林手里说“没啥事,就是心里有事总惦记着。我这案子都结了半年了,再不来,我就要睡不着觉了。要不是你们,我这钱真是没办法要回来了,一直想过来当面感谢你,因为疫情一直没能过来。这锦旗代表了我的心意,真是感谢朱法官,感谢珲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