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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法院综合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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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朴惠燕  发布时间:2020-04-13 09:09:39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预防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办案,进一步筑牢干警依法依规履职思想防线。4月10日下午,珲春法院综合办公室组织召开办公会,对“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进行再解读。

会上,办公室负责人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追究规定》及《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关于细化落实“三个规定”的《中共珲春市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纪要》等共4个规定、3个办法、1个会议纪要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带领综合办公室干警签订了“三个规定”承诺书。

与会干警纷纷表示,通过集中学习和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提高了认识,今后要时刻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深入自查自警,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履职尽责,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落实,为法院发展和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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