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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法院到包保村督查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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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雪  发布时间:2020-04-07 11:07:22 打印 字号: | |

“清明”及春耕期间,防火形势严峻。为积极配合全市做好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3日,珲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冷立新一行到包保村三家子满族乡三家子村督查防火责任落实情况。

督查过程中,冷立新一行详细了解了村部有关清明期间防火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详细询问了值班值宿、应急准备等工作安排,对防火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扑火队建设等进行了督导。

冷立新指出,截止目前,全省已实现连续39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为巩固成果,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村部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命令》),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走村入户、悬挂标语、广播循环播放等方式,向村民进行宣传。

冷立新强调,驻村党建指导员和村部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防火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强值班值宿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要加强巡查,对于重点区域要加大巡护密度,严防发生火灾。

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3月15日吉林省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命令》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实行严格的林区野外用火管制措施,做到“四个一律”:对于森林防火期内上坟烧纸和在林区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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