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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风险提示(民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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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8-22 13:59:34 打印 字号: | |

――打官司要慎重

1、如果起诉不符合条件,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当事人向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2、如果诉讼请求不适当,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审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3、如果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指定期限改变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4、如果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起诉,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5、如果委托代理人的权限不明确,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6、如果不能按时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被告反诉,但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7、如果申请保全不符合规定,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不会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未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8、如果不提供或提供证据不充分,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9、如果超过人民法院规定的举证时限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超过上述期限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也可以采纳该证据但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10、如果不提供原始证据,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

11、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12、如果未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审计、评估、鉴定,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审计、评估、鉴定费用,或者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审计、评估、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

13、如果未按时出庭或中途退出法庭,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反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反诉的内容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缺席判决。

14、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诉讼文书时,因当事人提供的己方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达,造成诉讼文书被退回的,诉讼文书也视为送达。

15、如果未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超过法定期间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6、如果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可以执行,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能对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

17、如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付款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金。

 

 

 

附:

行政诉讼风险告知

一、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诉讼。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二、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提出复议的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注意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为决定,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4.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此外,提起行政诉讼还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即:原告主体要适格;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

五、案件管辖不符合规定

行政案件由起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能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一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七、起诉期限不符合规定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八、承担举证责任的风险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市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当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二造成损失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