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根据吉林省高院《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精神,珲春法院党组经研究决定成立环境资源化审判团队。
新组建的环境资源团队采用“3+3”团队模式,即由3名员额法官及3名书记员组成,破除传统的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审理案件方式,改为团队集中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新模式充分发挥了类型化、专业化审判的优势,实现民事、刑事、行政涉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切实提升了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珲春法院将继续以审判专门化为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复合型审判团队为保障,积极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