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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致广大法院干警家属“扫黑除恶”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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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4-08 09:40:04 打印 字号: | |
  尊敬的各位法院家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我院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专项斗争行动。

近年来,我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法治珲春、平安珲春,为开启新时代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新征程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了维护珲春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干警家属的安全感、幸福感,欢迎广大干警家属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如有以下十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发生,请及时发现、检举、揭发、控告:

(1)针对农村地区,必查操纵换届选举、侵蚀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聚众滋事、欺压残害村民的“黑村官”“黑村恶”和宗族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线索。

(2)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必查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破坏一方治安的违法犯罪线索。

(3)针对校园、企业周边,必查欺压在校学生、扰乱教学和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破坏投资环境的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4)针对信息公司、调查公司、小额信贷公司、物流公司、物业公司等新兴行业和网络帮会、网络传销、网络赌博,必查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摆队形”或以其他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5)针对房地产开发、矿产开采、工程建设等领域,必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违法犯罪线索。

(6)针对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装潢材料等各类市场,必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进场费和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7)针对建筑工地、新建居民小区,必查强揽工程、强销建材、强装强卸的违法犯罪线索。

(8)针对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必查控制运营线路、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违法犯罪线索。

(9)针对车站、机场等场所,必查控制出租车、“跑线车”,漫天要价、打骂乘客的违法犯罪线索。

(10)针对宾馆、洗浴中心、歌舞厅、演艺广场、酒吧等娱乐场所,必查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

珲春市扫黑办:0433-7521222 110 0433-7513571(24小时)

珲春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0433-7541937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