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珲春法院召开执行方式改革动员部署会,对推进执行方式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执行局局长李钟瑞主持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冷立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家班子成员、执行局全体干警以及审管办、监察室、研究室等部门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公布了《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对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变现、执行实施等流程做了明确规定,并对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科学定位。通过细化分工融合执行信息化,进一步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实现共性工作集约化、目标任务具体化、办案效率最大化,使执行周期大幅缩短、执行效率大幅提升、执行工作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从而实现“最强团队”和“最强大脑”的有机结合,促进执行工作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
李钟瑞局长就执行方式改革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全体执行干警要把精力放到如何更好地运行改革方式上来,各团队内部要合理分工、科学谋划,各团队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二是全体执行干警要自主学习法律法规、本院规章制度,尽快实现自我提升,通过自我提升带动团队整体提升;三是全体执行干警要在改革中不断总结经验,要边改革、边创新,也要边调整、边进步,最终形成具有珲春特色的执行方式改革模式。
院党组书记、院长冷立新,提出了“攻坚克难、锐意改革、争当先锋、担当作为”的要求,他强调,执行方式改革是珲春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敢于刀刃向内,通过自我革新,破除制约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各种“藩篱”。执行干警在改革推进过程中,一是要心中有信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执行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立崇高的法律信仰,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坚决执行上级指示和院党组各项决议。二是要勇于革新。以科学构建执行方式改革为前提,以明晰界定组织架构权限和人员职能职责为基础,以有效提升综合效能和监督管理水平为保障,以推动建立健全“集约、规范、协同、精细、智能”的现代化执行运行体系,着力推进执行模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执行方式改革“珲春经验”。三是要抓好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不仅使工作有章可循,还要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从而激发执行干警的责任意识、目标意识和竞争意识。四是要行为有规范。全体执行干警要为党和人民用好手中的执行权力,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坚守底线,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执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