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吉林省高院办公室副主任徐冠一行到珲春法院就珲春法院开展“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试点工作进行专项调研。珲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冷立新等陪同。
调研组一行先来到智慧诉讼服务中心、无纸化办案聚能中心、集中统一送达中心、数字法庭等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电子卷宗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随案生成和分段管理的具体情况;听取了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李海军的专题汇报,并就推行“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的含义、适用范围、体系标准等问题与法官干警们进行了深入地交流。
徐冠副主任对珲春法院落实“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试点工作以及探索推行诉讼档案单套制(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珲春法院该项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已经具备了推行“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主的案件归档方式”条件,并鼓励珲春法院继续把这项工作做好,按照“抓应用、填空白、补短板、深融合”工作方针,在推行“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改革中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为全省三级法院推行“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提供宝贵经验。
据了解,珲春法院开展诉讼卷宗单套制(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是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为基础,以全流程网上办案项目重点示范法院建设为契机,在推行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办案基础上,通过软件智能程度提高,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改变传统的诉讼档案管理“双轨制”方式,实现诉讼档案“混合单套制”管理,即“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探索推行仅以电子档案保存的诉讼档案单套制管理模式。
下一步,珲春法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推行“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精神,在省州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对诉讼档案单套制管理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细化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结提炼单套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善和提升诉讼档案单套制(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与上级法院共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诉讼档案单套制管理“吉林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