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的一天,珲春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人声鼎沸,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起来,一位大哥说,“我也不是故意要欠银行钱,是我垫付的钱人家还没还给我。出门前我都想好了,要是真打官司我还就不想给了,但来到法院,调解员的耐心和诚恳真的让人感动,我这就回去凑钱把欠的钱补上。”。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因借款人逾期未还款,珲春邮政银行将14位借款人诉至珲春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立即偿还欠款本息。珲春法院收到案件后,首先将案件分配至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工作,为更有效的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诉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分别与14位借款人进行沟通,详细询问了逾期还款的原因,了解借款人现在的经济状况以及是否有还款能力等。在调解过程中,对于有偿还能力的借款人,调解员积极与邮政银行协调,给予借款人一定的期限,结清欠付的借款本息,剩余部分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对于没有偿还能力的借款人,双方解除借款合同并确定还款期限,最终14件案件均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
珲春法院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开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将矛盾化解工作延伸至诉前、立案、庭前和庭后,并与其他部门协商,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减轻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