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恶扬善断案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1月9日,珲春法院执行干警周博收到一面十六字锦旗。仅用3天时间,90后的周博就成功执结一起“耍横赖账”的案件。
周某是一桩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金某、李某拒不按法院生效判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遂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周博收到案件后,详细阅读卷宗,及时联系当事人。经多方调查,周博了解到被执行人金某因另案(盗伐林木)正羁押在延吉监狱;另一名被执行人李某则以自己是保证人并已过保证期限为由拒不还款。李某态度生硬,拒绝面谈。
周博顺线追踪,在李某经营的照相馆内依法强制将其带至法院。到法院后,李某依然情绪激动,并强硬的坚持自已是担保人不应承担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则以生效判决书及经李某确认的书面约定为依据,耐心向其释法析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被执行人一方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一方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同时,周博也耐心地向李某阐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对未来生活的影响。被执行人李某在周博的释法析理下,认清自身的还款义务并配合给付了全部执行款3万余元。案件得以执结。
收到执行款后,周某夫妇感慨到:终于可以安心的过年了!长期困扰于被执行人躲避、逃避的态度,周某夫妇身心俱疲,案件得以快速的执结到位超出了他们的预期。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严谨、迅速、专业的办案作风深深打动了他们,一定要以锦旗的形式表达感受。
“这是我应该做的,我们的工作,就是快速执行,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周博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