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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的碰撞!珲春法院执行法官顺利执结一宗监护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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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超  发布时间:2019-01-06 10:54:59 打印 字号: | |
  “大哥你看,他们母子多和谐亲昵啊!再说孩子也需要妈妈的关心,您以后不是也能去看他吗?孩子跟着他妈生活,受不了苦的,您就放心吧!”在珲春法院家事法庭里,执行局朱法官正在耐心地劝解被执行人。

  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小北(化名)的妈妈此前在延吉打工,3年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看过小北一次,期间一直是小北的伯伯和爷爷照顾小北的起居生活。小北的爸爸在这一年不幸因车祸去世,听到这个消息,小北妈妈赶回珲春,并提出带小北去延吉跟自己一起生活。小北的伯伯和爷爷认为妈妈是为了遗产才抢夺小北的监护权,因此拒绝了小北妈妈的请求。2018年,小北妈妈以监护权被侵犯为由,将小北伯伯与爷爷诉至珲春法院。10月,法院判决小北的爷爷、伯伯停止对小北监护权的侵害。小北爷爷和伯伯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法院审理,判决维持原判。12月,小北妈妈来到珲春法院执行局,希望依据二审生效判决执行停止小北爷爷和伯伯对小北监护权的侵害,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小北伯伯说,“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孩子这些年一直是跟我生活,和妈妈三年多没见面,这一下子要他去到全新的环境,他能适应吗?”执行局朱法官不厌其烦地劝说:“您的顾虑我们都懂,咱们可以在远处观察他们母子的举动,看看小北到底适不适合和妈妈一起生活。”此时,远处的小北正亲昵地依偎在妈妈怀里,和许久未见的妈妈说着悄悄话。小北伯伯看到这一幕,默默地流下了眼泪,同意小北妈妈带走小北,一件纠纷就这样化解于无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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