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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法院】无纸化办案试点 将如何改变传统审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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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雪  发布时间:2018-11-15 09:02:03 打印 字号: | |
  10月31日,珲春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办案试点单位”,这对于珲春法院来说,是荣誉,更是挑战。然而,在无纸化办案工作的推进进程中,珲春法院经历了多少次“头脑风暴”、多少个关卡、多少次升级?最重要的是,这次转变给传统审判模式带来了怎样的改变?

                吉林电子法院之珲春运用

  2015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电子法院”正式开通。珲春法院紧紧抓住这一契机,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为宗旨,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诉讼,让当事人充分享受法院“网络店”的便利。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审查网上立案5296件,使用“云会议”系统审理案件78件,并在利用信息化建设上进行网络庭审,创下了三个吉林省首例:一是2016年5月,利用云会议系统审理了一起当事人在韩国的民事纠纷;二是2017年12月,利用吉林电子法院“云会议”系统及手机APP云间功能审理了一起当事人在意大利的离婚案件;三是2018年7月,利用微信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在通化的刑事案件,切实提高了审判效率。

                珲春“i-法院”人工智能服务模式

  2017年,珲春法院迎来了第二次转型发展。是年5月,珲春法院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吉林绩效型智慧法院”试点单位。珲春法院依托大数据、云技术,探索推出了“i-服务”“i-审判”“i-立案”“i-流转”“i-分流”“i-送达”“i-绩效”“i-办公”等信息化工作新模式,实现了立案信息自动回填、电子卷宗集中扫描、卷宗材料智能交接、繁简分流智能分案、法律文书类案推送、法官撰写文书双屏阅览……是年11月,珲春法院提前完成了建院以来的全部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当事人和律师可以在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自助查询和打印。一些列举措,不仅减轻了法官事务性工作压力,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数字化服务。自实行“i-法院”模式以来,2017年珲春法院在收案增幅17.93%的情况下,结案率达到92.70%,诉讼案件结收比首次达到104.38%,法官工作量减少30%以上。

                 聚能应用“一二二六”模式

  2018年2月,珲春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试点单位。在“数字吉林”“数字珲春”的战略部署下,珲春法院积极与软件开发公司进行对接,反复召开研讨会,员额法官各抒己见、献言献策,经过多轮实践与整合,最终形成珲春市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一二二六”模式,建成了无纸化聚能中心,即集中扫描、系统交接、层层把关、深度应用,实现了“不增编加人、不挤占资金、不加班加点”的设计初衷。

  如今,珲春法院以智慧庭审为中心,配套推行了“智能送达管家”系统、“智审系统”、语音识别录入、裁判文书智能纠错、法条案例自动推送等信息化“产品”,实现了员额法官100%应用智审系统,诉讼案件100%形成电子档案,突出了“实时”、“同步”和“应用”。自实行“一二二六”模式推行以来,珲春法院诉讼案件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10.28%,网上立案率达95.17%,法官事务性工作剥离60%,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13.54%、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约11天。

  下一步,珲春法院将继续探索将电子签名等技术融入无纸化办案中,开展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的试点工作,通过无纸化办案提升审判效率。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