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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法院刑事审判多措并举加强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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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哲峰  发布时间:2018-11-06 08:44:29 打印 字号: | |
  一是通过四大平台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及时向当事人和公众公开有关流程节点、庭审直播、裁判文书等信息。自2014年裁判文书上网开始至2018年9月30日,刑事裁判文书上网件1303件,上网率93.33%;自2017年庭审直播开始至2018年9月30日,刑事审判庭审直播103件,庭审直播率为18.43%。

  二是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人民群众行使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及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一律适用人民陪审制。同时,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阅卷权、调查权、调解权和庭审评议权等权利,积极鼓励陪审员参与案件调查、在庭审中直接发问、就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开展调解工作等。案件庭审前由承办法官向人民陪审员详细介绍案情,庭审中及时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合议时引导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意见,对与事实有关的证据资格、证据证明力、诉讼程序等问题进行必要说明,引导陪审员科学参加审理。5月16日,珲春法院刑事审判庭率先在全州采用“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七人制合议庭审结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件。2018年1月至9月,刑事审判普通程序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83件,陪审率达100%。

  三是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不断增强接受人大机关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工作、观察庭审、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定期向人大机关及代表送阅《法院信息》等形式接受监督,增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促进人大和政协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理解。6月7日,珲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工作会议,韩世渊副院长代表珲春法院作刑事审判工作汇报。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加强与新闻媒体和有关宣传单位的联系,依法对大案、要案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和深入剖析、广泛宣传,使其真正起到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巩固和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注重总结、推广和宣传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在全社会树立起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及刑事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刑事审判庭共发表各类宣传稿件7篇。
责任编辑: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