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珲春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快执小组收到了申请执行人吴某送来的锦旗,为的是感谢快执小组执行干警们的“雷厉风行”和“春风化雨”。
“雷厉风行”指的是干警们的办案效率。5月16日,珲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村委会与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借贷欠款共计40余万元生效。8月24日原告吴某来到珲春法院申请执行,珲春法院当天执行立案、当天和解执行、当天履行完毕,可谓是一气呵成、兵贵神速。“早就听说执行困难,我都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了,谁知道竟然当天就拿到了执行款,真的是太感谢法院的干警们了!”拿到执行款的吴某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春风化雨”说的是干警们的调解能力。在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某公司的法人代表李某表示公司愿意还款,但公司仍有其他债务,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暂时未能按期偿还申请人欠款。快执小组的执行干警们耐心地向其解释,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工程款的还款优先级是要高于其他债务关系的,不及时还款会对公司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如降低公司信用等级影响日后银行贷款周转。李某听后深感自己法律知识的不足,对干警们的耐心解释十分动容,当即表示公司会尽快还款,并于当天将全部欠款如数交到法院。快执小组的执行干警们在清点数目无误后,将执行款第一时间交给了申请人吴某。
鲜红的锦旗上镌刻着“公正执法、秉公办事”八个大字,内容虽短却饱含了申请执行人对珲春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快执小组干警们的秉公办案、高效执行的高度赞誉,也体现了珲春法院干警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他们夙兴夜寐,只为用自己的忠诚和担当时刻守护人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