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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法院被授予“延边州新时代传习所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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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雪  发布时间:2018-08-08 15:14:55 打印 字号: | |
  8月3日,延边州新时代传习所暨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现场会在汪清县召开。珲春市人民法院被授予“延边州新时代传习所示范点”,成为本次被通报表彰的39家单位中唯一一家法院代表。

  2018年2月1日,全州政法系统首家“新时代传习所”落户珲春法院,该院紧紧围绕“传播党的声音、讲述中国故事、弘扬时代精神、推动法治建设”的总体思路,积极发挥其平台和阵地作用,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这不仅满足了法官干警理解党的大政方针的实际需求,也推动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落地生根。

  自传习所成立以来,珲春法院“新时代传习所”组织全体法官干警学习座谈30余次,邀请专家来院讲座2场次;开展普法宣传20余场次,邀请代表委员、社区群众、中小学生来院参观10余次,受益人数500余人。《延边州法院系统首家“新时代传习所”落户珲春法院》这则信息被延边新时代传习所新闻集萃《传而时习之》刊载。

  下一步,珲春法院将以此次荣获“延边州新时代传习所示范点”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将“新时代传习所”与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工程相结合、与审判执行相结合、与扶贫攻坚相结合,发挥法院特色优势,打造专属品牌,更好地服务珲春开放开发事业,为打造全省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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