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珲春法院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审委会旁听家事案件
汇聚多方意见 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分享到:
作者:李雪  发布时间:2018-08-01 13:58:13 打印 字号: | |
  8月1日下午,在珲春法院数字审委会会议室内,5名人大代表、5名政协委员共计10人应邀列席审判委员会,旁听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件的讨论决定过程。这不仅是珲春法院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转变家事审判理念、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积极措施。

  当日,法院审委会讨论的是未成年人小南的母亲与其爷爷、大伯争夺监护权的案件。案件承办人首先详细汇报了案件审理情况:2017年11月7日,6周岁小南的父亲因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爷爷和大伯以其母亲已经离家出走五年且再婚育有一子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小南为由,拒绝将小南交给其母亲抚养。

  会上,为了能让代表们更加直观的了解案情,案件承办人通过数字审委会发布系统将证据材料、图片资料、庭审录像等信息利用同步显示功能发送到各位委员的电脑上和投影屏上进行视频展示,为审委会讨论提供更加清晰直观的现场演示。

  在党组书记、院长的主持下,案件承办人从小南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以及小南的态度等多个方面进行客观陈述,审委会委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围绕案件的具体事实、社会影响、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人大代表们认真倾听审委会委员的发言,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讨论结束后,代表们畅谈了列席审委会的感受,对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列席审委会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对审委会委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给予高度评价。一名人大代表说,通过这次列席审委会,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司法流程有了更多的了解,看到法院审理案件的严谨、细致和公正,感到很满意,也很放心。尤其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将相关工作延伸到开庭前、审判后,让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据悉,自家事审判改革以来,珲春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围绕着“特殊优先保护”与“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方针,形成了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审判的特色机制。在做好社会调查、指定辩护、心理评估与干预、社会观护、回访帮教、联动调解以及申请救助金等,特别注重与妇联、街道、社区以及居委会等社会外部力量合作,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经济帮助、损害赔偿等方面有效保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8年3月,珲春法院被授予“吉林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