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珲春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严格抓机关安全保障工作,共收缴限制刀具12把、管制刀具3把,有效保障了机关安全及各类庭审的顺利进行。7月2日,司法警察大队执勤法警在安检过程中,再次查获管制刀具。
上午九时,正值当事人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的高峰期,一名成年男子通过安检门时,安检门发出警报声音,当事人辩称身上没有任何物品,只有手表。执勤法警立即对当事人进行手检,在当事人裤兜底部搜出一把折叠刀具,全长约30公分,刀口锋利,具有极强攻击性管制刀具。
执勤法警立即决定对管制刀具予以没收,同时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但该名男子辩称这只是为了防身,没有其他动机,拒绝交出管制刀具。执勤法警第一时间向警队领导报告,并立即启动与珲春市公安局联动机制,将当事人及其携带的管制刀具一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成功排除安全隐患。据悉,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对其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